期貨關於行使「15廣發03」次級債券贖回結果及摘牌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29 10:21
本期次級債券的名稱為「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級債券(第三期)」。本期次級債券為3年期(1+2),證券簡稱為「15廣發03」,證券代碼為「118927」。本期次級債券為3年期(1+2),附第1年末發行人贖回選擇權。關於本期次級債券的發行人贖回選擇權及票面利率調整:發行人有權於本期次級債券第1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規定的信息披露場所發布關於是否行使贖回選擇權的公告。若發行人決定行使贖回權利,則本期次級債券將被視為第1年全部到期,若發行人未行使贖回權利,則本期次級債券將繼續在第2年至第3年存續,且從第2個計息年度開始,後2個計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初始發行利率的基礎上提高300個基點。本期次級債券的票面年利率為5.40%,票面年利率在債券存續期內保持不變。若發行人未行使贖回權利,則本期次級債券在其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利率為初始發行利率基礎上提高300個基點。本期次級債券的付息日為自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29日,若發行人行使贖回選擇權,則本期次級債券的付息日為2016年4月2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付息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本期次級債券的兌付日為2018年4月29日,若發行人行使贖回選擇權,則本期次級債券的兌付日為2016年4月2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兌付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本期次級債券自2015年6月16日起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協議交易平台掛牌和轉讓。根據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誠信證評信用等級通知書》(信評委函字[2015]019號)及《廣發證券(00077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級債券信用評級報告》,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發證券」或「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A,次級債券信用等級為AA+。本期次級債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登記及托管。2016年4月29日為「15廣發03」次級債券的第1個計息年度付息日。根據《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級債券(第三期)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公司可於本期次級債券第1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決定是否行使發行人贖回選擇權。根據公司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決定行使「15廣發03」次級債券發行人贖回選擇權,對贖回日登記在冊的「15廣發03」次級債券全部贖回。公司於2016年3月17日、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2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產品業務專區提交披露了《關於行使「15廣發03」次級債券發行人贖回選擇權的提示性公告》。本期次級債券贖回對象為2016年4月29日(含)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15廣發03」次級債券的全部持有人。105.40元/張(含當期利息,且當期利息含稅)。105.40元/張(含當期利息,且當期利息含稅)。3、兌付日π公司行使贖回選擇權,本期次級債券的兌付日為2016年4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應就其獲得的債券利息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兌息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兌息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兌付兌息機構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兌息機構自行承擔。(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兌息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兌息機構一次性扣除。(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兌付兌息機構。對於持有「15廣發03」次級債券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QFII、RQFII」)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後將稅款返還本公司,然後由本公司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183-187號大都會廣場42樓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