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5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5/04/292.投資計畫內容:興建商業購物中心及辦公樓,總計約人民幣31.5億元。3.預計投資日期:NA4.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含銷售房地產收入)及銀行借款。5.具體目的:日常營業項目。6.其他應敘明事項:預計投資日期:一○五年第二季至一○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