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頡: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如風華高興科技(股)公司依法完成 公開收購,將全面改選董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04 2.公司名稱:光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風華高科) 已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 如風華高科依法辦理公開收購完成後,本公司將於8月23日召開 臨時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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