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豎一:申辦居住證不應附加那麼多條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06 10:32
隨着中國社會的快速發展,尤其是流動人口的不斷增多,久病未愈的戶籍制度所造成的醫療、教育、保險、養老和生育等等方面的問題或矛盾日益凸顯,然由於中國戶籍改革的阻力太大,結果在某些層面上只能退而求其次——暫時以申辦居住證之類的盡可能化解之。
億萬羲黃子孫,特別是不計其數的流動人口,日盼夜盼,盼了一年又一年,終於盼來了在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版《居住證暫行條例》。面對其中的「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之規定,很多人懸着的一顆心終於放下了,因為如果依照此申辦條件,那麼其十有八九就能從一個名為「外地人」,而實為「二等公民」的四不像,搖身變成一個類似於「本地人」的「一等公民」了。
按照中國行政規則,在居住證的問題上,地方理當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家版《居住證暫行條例》的指令。然而理論層面上的能擁有居住證這樣的中國夢,是相當相當豐滿的,是激發億萬羲黃子孫積極向上的最大動力之一,但中國社會現實有時卻是非常殘酷的。
譬如,據2016年5月5日《北京日報》報道,比如申請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證明一項中,如果是租房者,最新要求只需出具租房協議和租賃稅票單據(由街道租賃房屋稅務征收部門出具),此前要求由居委會出具的允許房屋出租的證明被取消;如果是居住親友住房的,最新要求只需出具房產證、親友雙方身份證,原來要求出具的親友關系證明以及房主確實居住於此的證明也被專門模板的聲明所代替。
不可否認,如此「瘦身」較之從前的確有點兒便民了。但外星人都可能知道的是,在數不勝數的「北漂」中,沒有租房協議和租賃稅票單據者比比皆是,而其往往難以提供租賃稅票單據等材料。不錯,誰都有權請求相關街道租賃房屋稅務征收部門出具該單據,可這又涉及到稅收問題——客觀上會加重租房者的經濟負擔。依法納稅確實是每個公民的義務,然事實上,絕大多數常年在北京的消費者、生產者,幾乎天天都在繳着這樣那樣的稅款。換言之,眾多的「北漂」,每日每月每年給北京繳納的稅款並不少,其中不少的人甚至比北京本地人繳納的稅款還要多。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據2016年5月5日《京華時報》報道,這次的新政規定,北京申辦居住證者需提供最近連續6個月的個人所得稅繳稅證明,一般單月不低於150元。而每月150元的納稅額,相當於稅後工資約達到5900元、稅前工資在7800元左右。
據此而論,不少在北京就業的「外地人」,將在較長的時間內無法取得居住證,因為工資決定了其每月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夠150元。換言之,單月繳納150元個人所得稅的附加條件,索性把眾多「北漂」直接打入了冷宮,而遠離居住證。
試問:大家同在一片藍天下,而同樣在為北京做着貢獻,為何不能一視同仁,而偏要為申辦居住證附加那麼多條件呢?
類似情況,實際上在全國不少城市都存在。也就是說,由於申辦居住證「受傷」的人並不在少數。這絕非中央力推居住證的初衷,亦非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何況,中國國務院的相關規定清楚地表明,「居住半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就可以申辦居住證。換言之,只要能證明「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就可以申辦居住證。事實上,出租者和租房者之間簽署的租房協議,或者由出租者開具證明材料等,都足以證明有關情況了。
至於設置「居住親友住房」之條件,確實可以解決一些人的現實問題,但事實上更會滋生出一系列問題。譬如,弄虛作假的問題、形成新的生意鏈的問題。
誠然,北京市規定,對提交虛假材料而得到的居住證,一經查實,單位和個人都將列入黑名單,永久失去辦理工作居住證的資格,涉及違法的還將移交司法機關予以法辦。但直言不諱地講,根本問題在於官方的所謂居住證新政本身就有問題。
事實上,在申辦居住證的事情上也有做得非常不錯或更好的地方。譬如,2016年4月1日,西安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西安市居住證管理實施辦法》就規定,「合法穩定住所,指在西安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在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房屋、與房屋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的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尤其難能可貴的是,西安市公安局曾針對新政的過渡期專門出台臨時辦法,今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對急需申領居住證的,在「居住半年以上」這個條件上,不再要求先辦理居住登記且滿半年以上才能申領居住證,只要能提交有關材料,證明在本市實際居住滿半年以上,即可申領。
無論承認與否,但實際情況就是,如果不在一個地方常住,那麼一般人也不會閒着沒事干,而跑去外地辦理一個對於其來講,幾乎沒有什麼現實意義的居住證。換言之,為申辦居住證設置那麼多條件,其實也是畫蛇添足。
綜上所述,筆者羅豎一認為,申辦居住證不應附加那麼多條件。也就是說,已經附加的理當去除掉。否則,對全面深化戶籍改革來說,就是一個莫大(博客,微博)的嘲諷;而且,就一定意義來講,用居住證「替代」暫住證就是一個黑色幽默。特別是,影響中國社會的良性發展,並且制造新的社會矛盾和激化諸多舊的社會矛盾。此既是億萬羲黃子孫普遍不樂意的,也是中國執政黨不想看到的。(文/羅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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