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永昕生物:說明本公司董事長接受法務部調查局約談相關訊息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01-08 09:4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1/082.公司名稱:永昕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 林榮錦先生接受法務部調查局約談相關訊息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董事長 林榮錦先生接受法務部調查局調查約談一事與永昕公司營運並無任何關聯,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一切正常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臺鹽12月營收2.25億元年增4.51% 1— 12月達25.97億元下一篇◆投信連續3日賣超個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