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30款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05年第一季財務報告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更換會計師,目前尚未委任新會計師。3.因應措施:待確認新會計師之委任,且由該新任會計師完成本公司105年第一季財報之核閱後,再補行公告本公司105年第一季財報。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