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塔實業董事長張立忠辭職 曾受深交所通報批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16 20:40
寶塔實業董事長張立忠
和訊股票消息 寶塔實業5月16日晚間公告,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長張立忠先生的辭職報告。張立忠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職務,辭職後將繼續擔任公司董事一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張立忠先生遞交的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時生效。
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推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同意推選趙立寶先生擔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及戰略決策委員會主任,任期至第七屆董事會屆滿時止。
張立忠,男,58歲,大專學歷,高級工程師,歷任解放軍84863部隊班長、司務長、後勤助理員、營房助理員、股長;銀川軍分區正營職、副團職後勤干部;1996年8月至2011年4月任寧夏寶塔石化有限公司總經理;寧夏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技術總監、項目建設指揮長。2012年11月任寧夏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2013年2月至今任寧夏寶塔石化科技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2011年5月任本公司第六屆、第七屆董事會董事、董事長。張立忠先生除在股東單位寶塔石化公司任董事和寧夏寶塔石化科技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外,無在其他單位任職或兼職情況。不持有公司股份。
接任者趙立寶,男,漢族,1971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博士,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研究生學歷,高級會計師。1993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黑龍江石油化工廠會計、會計主管,大慶中藍科工貿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中國化工集團蓬萊安邦油港(石化)有限公司總會計師,寶塔石化集團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趙立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監管部門處分或懲戒情況。
曾因公司違規披露受到深交所通報批評
深圳證券交易所曾於2015年11月18日對寶塔實業及其控股股東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長張立忠、總經理甄海洋、董秘高筱剛進行了通報批評。違規情況如下:
寶塔實業控股股東寶塔石化持有寶塔實業198,976,658股,占寶塔實業總股本的53.43%,其持有的股份自2015年4月20日起至9月1日被司法凍結和輪候凍結共計8筆,總計198,976,658股,占其持有股份總數的100%,占寶塔實業總股本的53.43%。寶塔石化未履行信息披露告知義務,寶塔實業及相關人員未及時查詢並披露大股東股份凍結信息,寶塔實業曾在2015年半年報中披露其中4筆凍結情況,直至2015年9月15日才就上述情況進行完整披露,因此寶塔實業未就該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寶塔實業未及時披露控股股東股份被凍結的相關事項,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2.1條、第7.3條、第11.11.4條的規定;寶塔石化未及時告知寶塔實業股份凍結的具體情況,未配合寶塔實業進行相關事項的披露,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3條和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4.1.6條的規定。寶塔實業時任董事長張立忠、時任總經理甄海洋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3.1.5條的規定;寶塔實業時任董事會秘書高筱剛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3.1.5條和第3.2.2條的規定。
鑒於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7.2條、第17.3條和第17.4條的規定,經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一、對寶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 二、對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 三、對寶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立忠、總經理甄海洋、董秘高筱剛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對於寶塔實業及相關當事人的上述違規行為和深交所給予的處分,深交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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