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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19 2.公司名稱:寶聯通綠能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電子書第63頁、10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電子書第52頁、大陸投資申報作業及XBRL申報資訊附註揭露事項,截至本期止已匯 回投資收益金額:上海嘉旭應材科技有限公司匯回金額應為102,277仟元,誤植為 76,812仟元。 上述更正對104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之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更正資料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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