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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法庭判霸王勝判 壹周刊須賠償30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23 14:52


有關霸王國際(01338-HK)控告《壹周刊》誹謗今午法庭作出裁決,法庭判霸王勝訴,壹周刊出席有限公司需要賠債300萬元予對方,並且負擔對方80%訴費。

法官於判詞內指出,事件導致霸王聲譽嚴重受到破壞,以及難以銷售其產品,帶來長期影響;惟法官指出賠償額不可以定得太高,否則會影響言論自由。

在2010年7月14日出版的《壹周刊》報道,指出霸王旗下的洗髮水含有可以致癌的二噁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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