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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告誹謗獲勝訴 賠償僅得30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23 15:08


有關霸王國際(01338-HK)控告《壹周刊》誹謗今午法庭作出裁決,法庭判霸王勝訴,壹周刊出席有限公司需要賠債300萬元予對方,並且負擔對方80%訴費。

在公布判詞前,霸王股價曾抽升逾一成,可是在公布判決後,升幅在短時間內消散;至於負責出版《壹周刊》的壹傳媒(00282-HK),午後升幅擴大,目前升幅仍達4%。

法官於判詞內指出,事件導致霸王聲譽嚴重受到破壞,以及難以銷售其產品,帶來長期影響;惟法官指出賠償額不可以定得太高,否則會影響言論自由。

在2010年7月14日出版的《壹周刊》報道,指出霸王旗下的洗髮水含有可以致癌的二噁烷。報道公開當日,霸王股價曾急挫逾18%,收市報5.05元,跌幅達14.1%。同時從該年起霸王業績一落千丈,從2010年起至2015年,該公司業績連續6年出現虧損,其中在2011及2012年分別虧損5.58億元及6.17億元人民幣。霸王其後入稟法院告《壹周刊》誹謗,並要求對方賠償6.3億元,最終只獲賠300萬元。


霸王集團近年業績
2015年蝕1.1億元
2014年蝕1.16億元
2013年蝕1.43億元
2012年蝕6.17億元
2011年蝕5.58億元
2010年蝕1.17億元
2009年賺3.64億元
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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