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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曾健超襲警及拒捕罪名成立押後至下周一判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26 16:53


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前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襲警及拒捕案,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判刑。
曾健超下午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多名公民黨及其支持者到場聲援。裁判官裁定亞視新聞片段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全部真確,亦與警員所拍攝的潑液體片段為同一事件,片中出現的男子亦屬同一人。裁判官又指,曾健超明知花糟下有大量警員,淋濕他們行為明顯有敵意。而曾健超明知警員正在制服他,仍激烈掙扎,裁定兩項拒捕罪成,但由於他其後被胡椒噴霧噴中,不能排除掙扎是自然反應,因此另外兩項拒捕罪不成立。

案情指,曾健超涉嫌在前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和道花槽,向11名警員淋潑液體,以及抗拒 4名執勤警員的拘捕,被控襲警及拒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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