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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30 2.公司名稱:昂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 6.報導內容:5/29聯合晚報B4刊載「... 法人預期昂寶第2季出貨放量,5月營收有機會 挑戰3.4億元的水準,續創歷史新高,6月營收維持新高水準,第2季6營收挑戰10 億元、季增53%、年增 32%,稅後EPS來到4.5元以上。...」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對第2季營收作任何財務預測及業務資訊之公佈,媒體所載, 皆為法人推估,特此澄清說明。相關財務、業務資訊概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上公告之數字為準。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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