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關於「航信轉債」付息事宜的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3 07:20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2016年6月8日可轉債付息日&除息日:2016年6月13日可轉債兌息日:2016年6月20日航天信息(60027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5年6月12日發行了24億元人民幣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將於2016年6月20日支付2015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1日期間的利息。根據公司公告的《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2、債券簡稱:航信轉債。3、債券代碼: 110031。3、發行總額: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總額為人民幣24億元。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按面值發行,共計2,400萬張。4、債券期限: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5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11日。5、債券利率:第一年為0.2%、第二年為0.5%、第三年為1.0%、第四年為1.5%、第五年為1.5%、第六年為1.6%。6、債券形式: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債。該可轉債及未來轉換的A股股票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7、付息方式:本次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可轉債發行首日。可轉債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可轉債持有人負擔。每年的付息日為發行的可轉債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轉股年度有關利息和股利的歸屬等事項,由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確定。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為付息債權登記日,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5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可轉債,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8、初始轉股價格:86.61元/股。9、最新轉股價格:43.05元/股(由於公司在2016年5月31日實施了201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根據有關規定,航信轉債轉股價格自2016年5月31日起由原來的每股人民幣86.61元調整為每股人民幣43.05元),本次可轉債轉股價格的調整符合公司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定。10、信用評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A」。2016年5月,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跟蹤評級,維持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維持「穩定」;同時維持「航信轉債」債項信用等級為「AAA」。11、登記、托管、結算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二、本次付息方案按照《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本期可轉債票面利率為0.2%(含稅),即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可轉債兌息金額為0.2元人民幣(含稅)。三、付息債權登記日和付息日1.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2016年6月8日2.可轉債付息日&除息日:2016年6月13日3.可轉債兌息日:2016年6月20日四、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到2016 年6月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航信轉債」持有人。五、付息方法1.公司已與中登上海分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息資金劃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息服務,後續兌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為准。公司將在本年度兌息日前的第二個交易日的16π00時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撥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六、關於個人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公司可轉債個人投資者(含證券投資基金)應繳納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即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可轉債兌息金額為0.2元人民幣(稅前),實際派發利息為0.16元(稅後)。可轉債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於持有可轉債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即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可轉債實際派發金額為0.2元人民幣(含稅)。對於持有本期債券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公司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後,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七、相關機構及聯系方法1.發行人:名稱: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杏石口路甲18號航天信息園聯系人:朱凱、龔樂天電話:010-88896053傳真:010-888960552.保薦人、聯席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名稱: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2號凱恆中心B、E座3層聯系人:吳量、高楊聯系電話:010-85130588傳真:010-656084503.托管人: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公地址:上海市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聯系電話:021-38874800特此公告。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不論是30歲還是70歲 都值得嘗試做一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美債》OPEC未凍產、通膨壓力下降!殖利率逾2週低下一篇西南證券:2014年公司債券(第一期)2016年付息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