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通資訊:本公司一○五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13 16:4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呂衍奇 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其宏 獨立董事:金昌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呂衍奇 (1)DFI-BV 代表人 (2)DUAL-TECH 代表人 (3)DFI Co., Ltd.代表人 (4)DFI-ITOX 代表人 (5)Yan Tong 代表人 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 (2)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 (3)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 (4)拍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 (5)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 (6)明基透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 (7)佳世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 法人董事代表人:陳其宏 (1)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暨總經理 (2)拍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3)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4)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5)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6)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獨立董事:金昌民 (1)嘉澤端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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