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生化索賠者再勝訴 14股民共獲賠56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14 18:10
和訊網消息6月14日晚間,ST生化發布公告稱,該公司收到15份民事判決書,向14位投資者共計賠償56.1834萬元。
據和訊網了解,ST生化首批索賠者在今年5月勝訴,10位股民共計獲得超過100萬元賠償。而對上述案件的判決結果,ST 生化均表示,將會向法院提起上訴。
據媒體報道,ST 生化的這起投資者索賠事件的根源要追溯到十年前。2006年6月,振興電業形成《股東會決議》,包括三九生化、振興集團等在內的所有股東均同意用振興電業部分固定資產5.34億元,為山西振興在中行運城市分行2006年6月29日-2009年6月29日所辦理授信進行擔保,最高額不超過2億元;2012年7月,振興電業收到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中銀投資就上述貸款擔保提起訴訟的應訴通知書,要求振興電業承擔抵押合同約定2億元擔保責任。
但ST生化未按規定就該擔保事項和重大涉訴事項進行臨時公告,也未在2006年至2012年期間的年報中公告。因此,證監會對ST生化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並對有責高管作出處罰,而凡在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4月23日之間買入ST生化股票,並在2013年4月23日至少持有ST生化一股的投資者也獲得為期兩年的索賠權。
值得注意的是,有律師提醒道,ST生化的訴訟索賠時效將於2016年年底到期截止,過期沒有提起訴訟索賠的股民將失去勝訴獲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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