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核准上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5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16639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6月16日證櫃債字第10500161532號函同意,自105年6 月21日起在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 二、債券名稱: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三、發行總額及面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臺億伍仟萬元整,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四、發行日期:105年6月21日。 五、發行期間:發行期間三年,自105年6月21日開始發行至108年06月21日到期。 六、票面利率:0% 七、還本付息方式: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轉換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轉換辦法十九條行使賣回權,及本公司依轉換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者,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償還。 八、簽證機構:本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九、代理還本付息暨過戶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 十、受託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105年6月21日發放並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交易,且於同日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債券直接劃撥至債券持有人指定之集保帳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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