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龍: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發放暨上櫃買賣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10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8210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102年10月31日經授商字第10201222460號函核准予減資變更登記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11月6日證櫃監字第1020027855號函核准備查換股計劃,全面換發新股。
二、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本次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77,689,384股(含私募普通股84,124,984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1,776,893,840元。
(2)本次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41,751,821股(含私募普通股19,766,916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417,518,210元。
(3)減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135,937,563股(含私募普通股64,358,0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59,375,630元。
(4)本次減資應換發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765.02918股(即每仟股減少234.97082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給付現金至元為止,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按面額洽特定人認購之。
(5)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含私募)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
(6)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日期:102年12月20日,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新股票自102年12月20日起受理換發。
(7)本次換發之新股除私募普通股轉讓之限制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外,其餘權利義務均相同。
三、換發之程式及手續:
(1)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
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2)舊股票買進未辦妥過戶手續者:
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3)已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份,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4)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名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電話:02-27186425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例假日恕不受理。
四、換發新股票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辦理之。
五、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