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二賄選案親民黨連帶遭罰 劉文雄:逼殺親民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26 17:10
前親民黨立委林正二因涉及賄選,在今年7月11日被最高法院判刑確定,中選會委員會議今(26)日開會通過,連帶處罰親民黨140萬元,對此,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表示,整起事件根本就是有人利用司法「逼殺親民黨」,並故意選在此時要將親民黨「污名化」,手段非常惡劣。
前親民黨平地原住民立委林正二,被控在民國96年競選第7屆立委時,花1萬多元擺了兩桌餐飲宴客從事賄選行為,被最高法院判刑1年8個月、褫奪公權1年5月,林正二先是於99年第7屆立委任內,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當選無效並隨即解職,在擔任本屆(第8屆)立委時,再度因此案喪失立委資格。
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對此表示,整起事件根本就是有人利用司法來「逼殺」親民黨,林正二是在正式競選活動開始之前,安排兩桌餐飲慰勞自己的競選幹部,有如原民鄉部落殺豬宴客的習俗,所有經費也不過1萬多元,相較於之前屏東、南投有候選人涉嫌花錢買票賄選被抓到,連親友都被收押,最後竟獲判無罪,實在差異太大,難道不同政黨,司法就有不同待遇嗎?
劉文雄還說,馬英九在競選時,難道就沒有請輔選幹部吃飯?馬英九無罪,原住民立委卻有罪,有這種道理嗎?此外,最高法院是在7月判刑確定,中選會如果真要罰早就可以罰了,卻拖到現在才決定處罰親民黨,時機點也未免太敏感,顯然是想刻意將親民黨污名化,這起事件從一開始到現在,都讓人感覺手段非常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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