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地價遭重複課?北市:個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28 17:07
新北市中和有一名律師,今年被課4萬多元房屋稅,經過復查,新北市府主動承認算錯稅金退了1萬多。外界質疑,房屋稅是否有地價重複課稅問題?北市稅捐稽徵處長黃素津表示,房屋稅在考量路段率時已經將地價扣除,並沒有重複課稅,北市府已經陸續接到民眾的詢問電話,而新北的個案,根據瞭解,應是停車場轉為自用免稅才退稅。(林麗玉報導)
新北市中和有一名律師的房屋稅,被多課一萬多元,經過複查後,這名律師認為,原來現行房屋稅新制的路段率,都沒有減除地價,形同重覆課稅,這名律師還呼籲民眾,應把握6月底期限的復查時間,不能當冤大頭被重複課地價,對此,北市稅捐稽徵處長黃素津表示現行的房屋稅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作為稅基,再乘以稅率,而評定現值三要素包括標準單價、折舊率、以及路段率,其中遭質疑重複課地價的路段率訂定,根據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是考量當地交通商業狀況、房屋供求、並扣除地價才訂定路段率,所以所謂的扣除地價,不是從房屋稅基評定現值去扣除,而是訂定路段率時就考量的因素,並沒有地價重複課稅的問題。處長黃素津 說:「台北市的路段率,都有考量相關因素,精華地區路段率比較高,以大安區仁愛路帝寶周邊的路段率達250%,信義計畫區路段率為280%,是反映商業、交通狀況,這些計算相當複雜,扣除地價是考量路段率的時候就要考量進去,並不是評定現值時直接扣地價,所以沒有重複課稅問題。」
北市稅捐稽徵處長黃素津表示,稅捐處進一步瞭解後,發現中和的這一位民眾被多課一萬多元,並不是因為路段率沒有扣除地價、稅額變更,而是因為這位民眾的停車格,原來所有權在建商手上,後來買了之後變成自用,停車格變成免稅,並非因路段率沒有扣除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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