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南紡: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5/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鴻模 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及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配合公司多角化經營,並因應事實需要,同意本公司陳鴻模總經理兼任

南紡建設(股)公司及南方紡織責任有限公司(越南)董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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