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本公司10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1/25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民國105年01月25日截止,
惟尚有部份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股款催繳期間自
105年01月26日起至105年02月26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玉山銀行永安分行及全省各分行
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
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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