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5/06/29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326,285,66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9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326,285,66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89602359元)4.變更原因:本公司因國內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比率因此發生變動,依105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調整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