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威光電:本公司辦理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30
2.公司名稱: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民國105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6.因應措施:
(1)本公告係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業經民國105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少實收
資本額新台幣381,872,140元,銷除股份38,187,214股,減資比例約34.895149%,
每仟股減少約348.95149股;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12,469,460元,減資
後發行股數計71,246,946股。
(3)減資基準日暨相關細節,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辦理之。
(4)本公司債權人如有任何異議者,請自即日起三十一日內(自民國105年6月30日起至
105年7月30日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親交
或郵寄地址:高雄市楠梓加工出口區中央路40號,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收)
向本公司表示異議,俾憑處理,逾期未表示異議者即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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