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頁回函市府未表明意願?遠雄:自始至終都堅持履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06 08:02
記者許家禎/台北報導
北市府今(5)日證實已收到遠雄針對大巨蛋工安議題的回函,但表示遠雄未具體回覆有沒有意願改善。為此,遠雄表示他們始終堅持履約,但強調市府在要求別人的同時,是否也應該檢視自己,強調屢約需甲乙雙方共同合作,並非蓄意刁難。據了解,遠雄回覆的公文達18頁,主要針對北市府當時的函文逐項說明。
6月初台北市政府發函遠雄,針對大巨蛋議題,希望遠雄在一個月內表明是否有意願改善大巨蛋,並要求限期3個月內提出合理可行的趕工計畫,否則不排除解約。北市府表示今日下午已收到遠雄的回函,但內文中並沒有明確表示有沒有意願改善大巨蛋工安。
對此,有媒體採訪遠雄企業團副總經理蔡宗易,他表示遠雄回覆了18頁公文給北市府,主要是針對上次市府的來函做出回覆。而NOWnews今日新聞記者再度求證遠雄,遠雄公共事務室經理楊舜欽表示,針對市府要求一個月內表明意願,但他說遠雄自始至終都堅持履約,強調屢約需要甲乙雙方共同合作,而非單方面蓄意刁難。
楊舜欽指出,遠雄除了重申北市府要求的工安基準自訂的、是國內法規所沒有的之外,也強烈質疑市府强行納入7項基準的適法性。他說,市府在無理要求遠雄的同時,是否也應回歸契約,檢視自己「應辦卻未辦」的事項,是否也需要在限期內完成!
楊舜欽表示,BOT契約中屬甲方(北市府)的「聲明與承諾」及「協助事項」,如忠孝東路四段553巷拓寬,市民大道南支線匝道工程,忠孝東路、光復南路路型改善、行道樹移植,以及國父紀念館地下連通廊等部份,通通都是「應辦卻未辦」一樣都沒做到。
楊舜欽強調,市府要求別人的同時,是否也應檢視自己要依法依約盡該盡的責任和義務?BOT工程是需要政府與民間合作,如果只想無限上綱公權力,要求私法契約中的夥伴關係,那麼糾紛將永遠存在,最後只會歹戲拖棚浪費社會資源,而這些柯市府將無法卸責。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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