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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股東常會於105年6月16日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595,927,804元,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整,按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股東名薄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 二、茲訂定105年8月11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5年8月7日起至105年8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5年8月5日下午5時前(因105年8月6日適逢例假日,故提前至105年8月5日),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5年8月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三、現金股利預計發放日為105年8月31日(星期三),本公司將委由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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