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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辦理105年現金增資新台幣12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5,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3月23日金管證發 字第105000867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及105年4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13752號函核備在案。 二、奉經濟部105年7月5日經授商字第105011574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次現 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俟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預 計於105年7月13日(星期三)於證券商營業處所正式興櫃買賣。 三、茲將增資新股興櫃買賣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目前已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5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 新台幣550,000,00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 台幣50,000,000元。 (三)增資後股份總額: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 幣600,000,000元。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次增資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五)股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台北 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78266 )。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訂於105年7月13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 並於同日興櫃買賣,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股票興櫃買賣 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 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股票發放暨領取通知書」及填妥(671) 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加蓋原留印鑑後,親 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劃撥。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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