鈊象電子:澄清經濟日報105年07月11日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 105/07/11
2.公司名稱:鈊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
6.報導內容:
一、…『法人估計,今年每股純益至少15元起跳,獲利「三級跳」。』
二、…『有信心全年獲利遠優於去年。』
三、…『《發發發老虎機》已上線半年,目前單月營收逾5,000萬元,目標今年單月
營收破億元。』
四、…『鈊象今年商用機台出貨量大幅成長,預估全年商用機營收約達19億元、年
增88%。』
7.發生緣由:
(1)本公司並未對外提供預測性財務資訊,且公司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預測資訊。
(2)媒體報載所提相關財務數字係為法人媒體預估值,實際營收與獲利情形,請投資人
參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8.因應措施: 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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