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晃:公告臺中市政府來函因本公司太平廠火災要求工廠部分停工 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11
2.發生緣由:今日接獲臺中市政府函,要求本公司太平廠離心過濾作業部分停工。
3.處理過程:全力配合執行災害調查分析、檢討與改善工作。
4.預計可能損失:對本公司年度銷售影響,估計佔營收0.86%。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本公司太平廠均有向產物保險公司投保火災險,相關保險理
賠事宜進行中。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全面進行檢討及善後工作,於改善後提交重建復工
計畫,送臺中市政府申請後再恢復生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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