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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1.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 2.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5條。 二、公告事項: 1.股票發行人名稱: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105年第二季經債權人提出申請 轉換為普通股,合計申請轉換公司債15張,合計轉換發普通股15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500,000元。 3.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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