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發布創業板公司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業務信披指引修訂稿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14 15:54
據深交所7月14日消息,為規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相關業務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深交所結合指引的執行情況及市場的發展變化,?動了對《創業板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1?——上市公司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業務》的修訂工作,并發布修訂稿,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指出,上市公司廣播電影電視業務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30%以上的,或者淨利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 30%以上的,或者該業務可能對上市公司業績或者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生重大影響的,應當按照本指引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對于定期報告的披露,文件指出,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收入情況時,應當詳細披露收入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前五名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類型影視作品的名稱、合計收入金額及占公司同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前述合計收入包括票房分賬收入、發行收入、網絡播放權許可收入、版權銷售收入、相關衍生收入等。在年度報告中分析公司競?能力時,應當詳細披露對公司核心競?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演職人員(包括制片人、導演、演員)的變動情況,以及前述變動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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