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外資股東擬提國際仲裁告財政部 台新金提3大聲明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7-19 19:04
媒體報導,持有台新金控(2887-TW)股票約新台幣1300萬元的新加坡外資股東Surfeit認為,財政部奪走彰銀(2801-TW)經營權,嚴重損及台新金投資人權益,因此,擬對財政部提國際仲裁;對此,台新金今(19)日提出3點聲明,期盼新政府撥亂反正,重建民間對政府的信任,恢復台灣的國際信譽,以再創台灣產業與經濟的新榮景。
台新金外資股東新加坡商Surfeit Harvest Investment Holdings(下稱Surfeit),就前(2013)年我國財政部強取台新金對彰化銀行經營權,造成其投資權益受損,Surfeit已依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向我國政府提出主張,「Surfeit」請求協商內容為,台灣政府應「立即停止彰銀經營權」及「履行2005年承諾事項,支持並協助台新金取得彰銀之完整經營權」。
對此,台新金提出3點聲明說明如下:
一、台新金內、外資股東數合計逾20萬,對於任一股東自發性的任何作為,台新金無法代為說明。惟台新金認為,每一股東的權益均應受到法律保障,股東依法主張其權益,台新金謹表尊重。
二、台新金投資人信箱自去年6月5日起陸續收到Surfeit及Surfeit委任律師之來函,除希望台新金提供彰銀案之相關資訊外,亦期台新金得就該公司依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向我國政府要求財政部歸還彰銀經營權乙事給予支持及協助。
對於股東所請,台新金於去年10月29日向董事會提出報告,惟考量跨國性經貿協定事涉法律專業,故另委請澄理法律事務所研議及回應。
三、台新金2005年投資彰化銀行,當時是配合政府政策,透過公開的國際招標程序依法進行,至今歷時逾11年,期間屢遭污衊為二次金改弊案,也歷經監察院、行政院、檢調等不同查察單位分別立案調查,每經一次專案調查就再一次還予台新金清白。
2014年彰銀改選董事時,財政部種種不當的舉措,除造成台新金及台新金股東的損害外,也著實重傷了台灣投資環境的國際信譽。
台新金籲請新政府正視問題,儘快徹底解決本案,亦期盼新政府撥亂反正,重建民間對政府的信任,恢復台灣的國際信譽,以再創台灣產業與經濟的新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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