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參與非法集會」罪成 8月15日宣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21 11:43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三人,因涉嫌在2014年9月26日進入被稱為「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而被控4項罪名,案件在東區法院進行裁決,結果黃之鋒及周永康「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羅冠聰「煸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
裁判官指出因為要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件押後至8月15日判刑,三人可以保釋外出。
羅冠聰是立法會港島區參選人,同區參選分別有熱血公民的鄭錦滿名單、民主黨的許智?名單、新民黨的葉劉淑儀名單、工聯會的郭偉強名單、民建聯的張國鈞名單以及報稱獨立的司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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