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可光電:有關媒體報導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27
2.公司名稱: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03、經濟日報C4
6.報導內容:相關媒體刊載本公司藍寶石基板壓印圖案所占營收比重與其應用及業外獲利
狀況、第二季獲利情形等相關之報導。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刊載本公司藍寶石基板壓印圖案所占營收比重與其應用及業外獲利
狀況、第二季獲利情形等相關之報導。僅係外界自行評估,本公司並未發布財務預測,
請以本公司正式公告之資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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