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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4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 股利新台幣526,875,478元,即每股配發新台幣0.89元。 二、經本公司105年7月27日授權董事長決議,茲訂定:(1)除息交易日:民國105 年8月11日。(2)停止過戶日:自民國105年8月13日至民國105年8月17日。(3)除 息基準日:民國105年8月17日。(4)現金股利發放日:民國105年09月06日。 三、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5年8月12日(星期五)17時 00分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 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掛號郵寄者以105 年8月12日郵戳為憑,俾可享受配息權利。 四、現金股利預訂於105年09月06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 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匯費及郵費由股東支付。 五、本公司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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