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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土地: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台中市東區練武段1054地號土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29 17:40


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東區練武段1054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5/7/29~105/7/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面積計532.37㎡(折合161.04坪),每坪單價新台幣100萬元,

總價新台幣16,104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為子公司台灣創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054地號係共有土地,依土地法第34-1條規定辦理,為集團

取得完整所有權及俾利擴展子公司台灣創新發展股份有限公

司業務,選定子公司為交易對象。

本案本公司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係22位自然人,由本公司自98年

2月24日至105年6月23日陸續分別購入,移轉價格合計約8,363

萬元。其分別購入交易對象均為自然人,與本公司及子公司台

灣創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均非屬關係人。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7,576萬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期款(簽約)、買賣總價款10%(1,610.4萬元)

第二期款(用印)、買賣總價款20%(3,220.8萬元)

第三期款(過戶、點交)、買賣總價款70%(11,272.8萬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市場行情

參考依據:實價登錄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1054地號係共有土地,為集團取得完整所有權及俾利擴展子

公司台灣創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依土地法第34-1條規

定辦理,選定子公司為交易對象。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5年7月29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5年7月29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交易係依土地法第34-1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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