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聯電子:針對報載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06
2.公司名稱: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就105年08月05日檢調單位至本公司進行調查,部分媒體報載
“…此次的搜索為調查局接獲檢舉,指稱群聯電子涉嫌作假帳所致。”
2.本公司特此澄清,本公司尊重司法並積極配合調查,惟本公司並無任何涉及製作
假帳之情事。
3.其餘靜待司法調查之結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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