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大學退學愛滋生驚動聯合國來關切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9 17:04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國防大學爆發歧視、退學愛滋學生,疾病管制署代學生爭取復學卻敗訴,疾管署摃上國防大學的官司還沒了,現在更進一步引發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主動來信疾管署表達關切。疾管署今(9)天也宣布將第三次向最高行政法院遞狀,捍衛人權,避免台灣成為人權運動及愛滋防治的國際負面教材。
這一名大四即將畢業的學生阿立(化名)是在一次健康檢查中,無意被學校得知感染愛滋病,隨後即遭校方以操行成績不及格為由退學,儘管衛福部疾管署認定該校歧視事實明確,要求予以復學,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案子纏訟2年,疾管署慢性組組長黃彥芳表示,經外國媒體報導之後,聯合國愛滋病組織上個月主動來信疾管署表達關切,信中除肯定台灣消除歧視的努力之外,並重申「國際愛滋與人權指導方針」中保障愛滋病患就學免於歧視的基本人權。
不僅如此,聯合國愛滋病組織在信中更提供美國、印度、肯亞、斯里蘭卡關於愛滋病患就學權的判決,其中今年4月斯里蘭卡最高法院的判決,更是南亞第一次有國家最高法院正式承認愛滋病患免於歧視的基本人權,判決書中呼籲國家應採行必要措施,以保障、提昇與尊重愛滋病患的人權。
黃彥芳說,針對這次案件,法院僅觸及退學處分的程序管轄,並未討論實質歧視問題,令人遺憾,疾管署已於今年5月正式提起上訴,並於7月中再次遞狀要求法院正視歧視問題,而在聯合國關切之後,更將第三次遞狀,說明國際對愛滋人權的保護。
疾管署強調,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明訂,愛滋病患的人權應予尊重保障,不得有歧視、拒絕就學、就醫、就業的情況;且《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亦明示公平正義原則,不因任何人罹患任何疾病而有所差別待遇。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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