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銀監會:擬加強金融債權管理,打擊惡意違約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0 12:34
MoneyDJ新聞 2016-08-10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大陸銀監會法規部副主任張勁松昨(9)日表示,銀監會接下來將加強金融債權管理,打擊「逃廢債」。所謂逃廢債,是指有履行能力而不盡力履行債務的行為。今年以來,大陸債券市場違約案例明顯增加,這些不斷增加的案例一般都是債務人(融資企業)主動申請破產重組,這種不經過債權人同意的單邊違約行動,已呈現出令人擔憂的惡意逃廢債跡象,並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
陸媒引述分析人士指出,目前一些企業出現的以逃廢債為目的的違約行為,已直接導致金融機構因為風險的不可控而拒絕為所有鋼鐵、煤炭、有色金屬等「兩高一剩(高污染、高能耗、產能過剩)」行業進行再融資,而接下來的一段時期,正是「兩高一剩」債券到期的高峰,再融資的斷裂會直接造成產業整體性的坍塌。
值得關注的是,大陸銀監會已有針對「逃廢債」的具體安排。據悉,銀監會擬建立風險機構、風險業務、風險產品、風險客戶一覽表,並針對逃廢債的多種形式和特點,會同相關部委出臺監管措施。
另外,大陸銀監會已發布《關於全面展開銀行業「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工作通知》,要求全面展開金融機構自查與監管檢查。據了解,銀監會要求重點調查違規經營和違法犯罪高發的存款、信貸、票據、同業、理財和代銷等業務領域;涉及金融機構除銀行外,還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
據悉,今年以來,大陸銀行票據風險事件頻頻發生,在前述《通知》中,針對票據業務,銀監會提出要重點檢查開票、承兌、貼現等環節中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查、授信調查和統一授信管理是否到位;票據轉貼現和買入返售、賣出回購業務環節中,是否存在為他行「做通道、消規模」等行為;是否與「票據仲介、資金掮客」等進行票據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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