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登:本公司公告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2 18:00
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商杰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98.81%之轉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2611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384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384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商杰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98.81%之子公司,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額度以利其業務運行。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253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547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45221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3725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4.7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8.9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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