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婚姻陣線失守 取勝9套豪宅保衛戰只能靠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5 11:50
和訊房產消息 前段時間,娛樂圈被各大明星喜事承包了頭條,然而8月14日凌晨王寶強的一紙離婚聲明打破了近期娛樂圈的喜樂氛圍。小編作為資深國內綜藝迷,猶記得當年王寶強馬蓉兩人在參加《爸爸去哪兒》、《真正男子漢》時夫妻之間的「情真意切」,也正因為此,小編看到寶寶的離婚聲明後,也是一臉懵逼:what?what?what?
言歸正傳,最新消息,8月15日上午9時許,王寶強在北京(樓盤)朝陽法院正式起訴離婚,同時要求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此外,王寶強要求分割名下的9套房產,其中包括其中包括美國洛杉磯的一處房產,多家公司股權、出資,一輛寶馬x5轎車、一輛賓利轎車,愛馬仕、LV、香奈兒、GUCCI、PRADA、迪奧、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寶、首飾、名表、包、服飾等,此外還有存款、股票、理財產品、保險、原創設計品牌等。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寶強作為草根明星,一直以來備受觀眾喜愛,此次婚變,大家也不約而同站隊寶寶,既然離婚已是事實,小編只能為寶寶爭取房屋財產分割支招了。
離婚後房產該如何分割
第一種: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購買的房子:
首先,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第二種: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購買的房子: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連毛都分不到。
第三種:夫妻有一方婚前付了房款首付,但是,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着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後共同付款的不同,來分割房產。
第四種: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比較復雜的情況。
離婚房產分割原則
主要有這幾種原則:1、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2、自願協商的原則,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4、男女平等原則,5、有利於生產、生活原則。
也有專家表示,馬蓉出軌雖然不影響財產分割,但仍不排除法官向無過錯方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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