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台新告財政部 北院擇期再開庭鉅亨網新聞中心2016-01-27 14:04「台新金」前年在「彰銀」董事改選中大敗、喪失經營權,損失上百億,認為財政部違反11年前雙方的協議,提出「確認契約存在」民事訴訟,要求改為台新推派法人任董事,或由財政部賠償165億元的損失。台北地院原訂今天宣判,但因有關鍵問題須要釐清,決定另外擇期開辯論庭。 由於前年彰化銀行舉行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台新金在9名董事席位中只取得3席,而財政部與泛公股聯手取得6席,讓台新金痛失彰銀經營權,損失高達165億元,因而對財政部提告。 (圖:取自網路)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鄉林營運趨於保守 今年兩岸合計推案237億元下一篇《股市》12:01台股店頭 報119.63點,跌-0.22點或-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