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8/232.公司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台北地檢署及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至本行調閱本行及紐約分行與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簽署ConsentOrder案資料。6.因應措施:本行將配合台北地檢署及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提供相關資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