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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查兆豐銀案 蔡友才改列被告限制住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23 20:46


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美重罰新台幣 57 億元,引起社會關注,台北地檢署也分案調查,檢調今天兵分三路前往金管會、財政部和兆豐銀總部調閱資料,檢察官並傳喚兆豐金前後任董事長蔡友才和徐光曦到案說明,其中蔡友才被改列偵字案被告,訊後也被限制出境與住居。目前全案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和金融控股公司法偵辦。

(杜大澂報導)

兆豐銀紐約分行日前遭美方重罰新台幣約 57 億元,其中有無涉及不法的問題,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並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負責偵辦。檢調隨即在 23 號分別前往金管會、財政部和兆豐銀總部調閱資料,並且午先後傳喚兆豐金前任現任董事長蔡友才和徐光曦到案說明。

其中蔡友才被改列偵字案被告,經過 4 個小時的訊問後,檢察官將他限制出境與住居,不過,他離開地檢署時,不發一語。至於,現任董座徐光曦在應訊前面對媒體,表示自己是來作證。


目前全案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和《金融控股公司法》等方向偵辦。

(圖/北檢外觀取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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