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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105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71,434,141元,每股配發金額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每股配發新台幣1.0元,另通過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21,430,242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5年8月16日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高僑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二) CD0102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三) 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四) CD01060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五) CD01070 商港區船舶小修業 (六) CD01080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船舶小修業 (七) CD01990 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八) CQ01010 模具製造業 (九)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十) CZ99990 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 (十一) 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 (十二) 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十三) CB01030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十四) 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 (十五) EZ99990 其他工程業 (十六)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十七)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十八)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十九) F113100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二十) F113990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二十一) F114060 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 (二十二) F114070 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業 (二十三) F1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業 (二十四)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二十五)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二十六)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二十七) F214060 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 (二十八) F214070 航空器及其零件零售業 (二十九) F2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零售業 (三十)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三十一) F214990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業 (三十二) F114990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 (三十三)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1,1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10,000,000股,分次發行;已發行資本總額為714,341,410元,分為71,434,14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大甲區工七路1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79年4月27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5年6月8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21,430,242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214,302,42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 (一)本次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300股(盈餘每股配發新台幣2.0元,資本公積每股配發1.0元,計每股配發新台幣3.0元),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拼湊整股之登記,經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928,643,830元,分為92,864,38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 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5年9月14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及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5年9月10日至105年9月14日為停止過戶期間,欲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5年9月9日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44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5年9月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肆、本次另分配現金股利71,434,141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股配發1.0元,預計於105年9月28日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應發金額不足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者,僅郵寄通知書,請各股東攜帶「股利領取通知書」蓋妥股東原留印鑑,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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