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將加重罰!一張圖表搞懂「洗錢防制法」修正了什麼...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8-25 22:59
兆豐金 (2886-TW) 違反美國洗錢防制法遭罰天價一案,促成行政院加緊腳步於今 (25) 日拍板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未來類似兆豐銀案未善盡可疑交易管理的金融機構,將祭以重罰,裁罰金額將提高到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法務部擬具的「洗錢防制法」部分修正草案,金管會主委丁克華表示,不僅金管會,央行、財政部等各部會都重視反洗錢防制,預期本次修法通過後,我國防制洗錢法制與現行國際標準達成一致。
過去法務部針對金融機構未做可疑交易案件申報,每次最高裁罰金額為 20 至 100 萬元,但金管會大多對違規金融機構裁罰最低的 20 萬元,難產生嚇阻效用。這次洗錢防制法修法參考國際規範,將裁罰金額一口氣加重 5 倍,裁罰金額將提高到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下罰鍰。
除金融業原本被課予申報義務外,增訂對三種特定定行業也納入洗錢防制申報義務,包括會計師、律師和不動產仲介業的非金融從業人員,避免類似巴拿馬文件案的發生。
另外,修法也加強邊境管制,過去人肉運鈔只管制外幣,這次增加新台幣管制,除了現鈔管制,未來發生在電影情節中,透過裸鑽、黃金洗錢的犯罪所得,也會在台灣海關邊境加以管制。
不過,此次修法刪除 500 萬元犯罪所得限制,重大犯罪最輕本刑,從 5 年放寬為 3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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