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整頓國內高利貸問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26 14:44
泰國中華網報導,泰財經辦主任吉薩達指出,財政部正在研究出台一系列解決國內高利貸的突出問題。最初是想要向巴育總理請求使用臨時憲法 44 條對國內高利貸進行徹底整頓,對放貸額超過 15% 利息的放貸人實施更嚴格的懲處力度—凍結資金和監禁。
而現有相關法律法規僅對高利貸行為定性為民事案件,大多以繳付罰金解決。而新的規定將對放貸人採取更為嚴厲的懲處。如果發現放貸人收取政府規定的額度時,將面臨監禁。
他說取消使用 44 條主要是已經有涉及最高貸款利率的法律條款上報國會審議了,所以財政部就沒有必要再向巴育總理提交請求。
按照小微金融(PICO Finance)執行辦法,完成登記註冊的小微金融的註冊資本上限為 500 萬泰銖,年最高利息為 36%,貸款金額最高上限為 5 萬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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