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泰國子公司競億電子(泰國)有限公司頂樓廢氣處理塔於104年1月12日
下午一時左右發生火災損?,發生原因尚待有關單位勘查鑑定。
3.處理過程:立即通報消防隊進廠滅火,並無人員傷亡。
4.預計可能損失:財務損失金額尚待評估中。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本公司廠房設備、存貨皆已投保相關保險,實際可理賠金額
正洽請保險公司調查評估中。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待火災事故發生原因確認後,再提出具體改善及防範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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