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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此次減資銷除股份,係依105年6月7日之股東常會決議,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5年7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5393號函公告申報生效,為辦理換發股票,爰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及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規定,訂定本換股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70,004,721股(私募55,438,122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700,047,21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345,333,29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34,533,329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49.33%。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減資後股數 每股金額(元) 減資後股本 公募 7,380,896 10 73,808,960 私募 28,090,496 10 280,904,960 --------------------- ------------ 合計 35,471,392 354,713,920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06.70股(即每仟股減少493.30股);嗣後如因其他資本變動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造成減資比率發生變動,則實際減資比例以變動後之比例為準。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給付予該股東,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民國105年08月01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5年09月13日。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5年09月20日起至105年09月29日。 4.舊股票停止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05年09月14日起至105年09月29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5年09月24日。 6.新股上櫃日期:民國105年09月30日(採無實體發行)。 7.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換發程序及手續: 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一)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105年09月19日(含)前持有現股之舊票存入貴股東證券集保帳戶即可。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5年09月30日)後,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及證券集保存摺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8787-1888。 九、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本計劃書業已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08月26日證櫃監字第1050025585號函核定之。 十一、本公司資本期中減資變更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4,713,920元,併同私募普通股發行為新台幣786,080元,本公司資本最後變更為新台幣355,500,000元,業已經新北市政府於105年08月12日新北府經司第1055302711號函核淮本公司資本變更登記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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