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9/022.公司名稱:遠昇科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本公司自民國105年9月2日起遷至新址。原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68號7樓之3新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118號4樓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