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聞:代取得人帝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鄭行道、鄭艾芸、鄭艾妮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8 18:01
茲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如下: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 帝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70,000,000股。 二、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帝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鄭行道(取得人股份含未成年子女)、鄭艾芸、鄭艾妮。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 帝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6,059,570股、鄭行道(取得人股份含未成年子女)11,678,050股、鄭艾芸906,552股、鄭艾妮2,121,165股。合計持股總額:20,765,337股。 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帝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66%、鄭行道(取得人股份含未成年子女)16.68%、鄭艾芸1.29%、鄭艾妮3.03%。合計持股百分比:29.66%。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 帝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6,364,570股、鄭行道(取得人股份含未成年子女)11,753,050股、鄭艾芸906,552股、鄭艾妮2,442,813股。合計持股總額:21,466,985股。 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額總百分比: 帝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9.09%、鄭行道(取得人股份含未成年子女)16.79%、鄭艾芸1.29%、鄭艾妮3.49%。合計持股百分比:30.66%。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5年3月17日至105年9月8日止,經 由集中市場方式取得增加701,648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七、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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